第(3/3)页 是她五岁的时候,全家去公园拍的。照片里,赵秀芳抱着林大宝,林建国站在旁边,她站在最边上,牵着一只氢气球,笑得有点勉强。 那时候她还不懂,为什么弟弟可以在妈妈怀里,她只能站在旁边。 现在她懂了。 她盯着那张照片,看了很久。 然后她拿起剪刀,小心翼翼地,把自己从照片上剪了下来,把剩下的照片扔进了垃圾桶。 做完这一切,她坐到床上,抱着膝盖。 手机亮了一下。 是星空头像的私信:“看到你的动态了。借条一定要保管好,最好拍照备份。另外,提醒一句: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比如买房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你可以要求李美娜也在借条上签字。” 林晚晚愣了愣。 她确实没想到这一点。 回:“借条已经签了,还能补吗?” “可以签补充协议。如果对方不同意,至少保留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购房。聊天记录、转账备注都可以作为证据。” “好,谢谢。” “不客气。另外,如果心情不好,可以听听音乐。我给你推荐一首,虽然很吵,但能发泄。” 林晚晚搜了那首歌,戴上耳机播放。 果然很吵。密集的音符,在耳边横冲直撞。但奇怪的是,听着听着,她心里那股憋闷的感觉,好像被刺破了一个口子。 不知过了多久,音乐停了。 外面客厅的灯已经关了,父母应该睡了。林大宝和李美娜大概也走了。 她站起来,走到镜子前。 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,眼睛下有深深的黑眼圈。但眼神很亮,亮得有点吓人。 她对着镜子,扯出一个笑容。 比哭还难看。 但她坚持笑着,直到脸颊发酸。 “林晚晚,”她对着镜子轻声说,“这是最后一次了。” 从明天起,她要开始讨债。 不是二十万。 是她被偷走的三十年。 第(3/3)页